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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县政协民主评议县房管局工作报告》的函

         

        作者:宝应政协              发布时间:2018-06-15

        县委、县政府:

        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以来,县政协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县房管局服务大局、履行职责、转变作风、加强监督、廉洁自律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和评议,形成了《民主评议县房管局工作报告》。现将评议报告送上,供县委、县政府参考。

         政协宝应县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房管局

        民主评议县房管局工作报告

        县政协民主评议房管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以来,评议小组围绕“突出重点、实事求是、促进工作、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客观公正、规范评议工作准则,集中两个多月时间,对县房管局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房管部门高度重视评议工作,以积极的姿态接受评议,介绍工作情况,查找自身不足,认真听取意见,制定改进措施。本次民主评议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各类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县房管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发放《县政协民主评议房管局工作问卷调查表》,收回109份,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2%,其中,对房管局在服务大局、履行职责、转变作风、加强监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90%,对房管局实施的馨怡家园保障房建设、东门社区棚户区改造、每年1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整治等项目的总体满意率为78%,收集社会各界对房管工作的意见建议26条。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房管局三年来的主要工作成绩

        三年来,县房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房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1、围绕民生改善,住房保障稳步实施。一是保障性住房有序推进。2015年以来,累计建成廉租房、经济适用房1700余套,公租房464套,向31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33.5万元,累计向上争取无偿奖补资金6000余万元,两次获评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工作单项奖”。二是棚户区改造措施有力。制定了《宝应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等棚改配套文件,形成了一整套标准化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棚改项目政策支持,搭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平台,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近10万平方米,城中村搬迁38万多平方米,房屋征收工作两次荣获县政府“特别贡献奖”。三是老旧小区改造逐步展开。三年来累计投入6500余万元,先后完成了园丁园、四通园、华运小区等22个老旧小区住宅楼综合整治工作,整治面积近50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了近5000户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

        2、创新管理模式,市场运转良好有序。一是实施动态监管。启动房地产预售资金网上监管机制,修订出台《宝应县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发放程序,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二是规范市场行为。严格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力度,有效遏制违规交房、违规代理销售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保证了市场的有序运转。三是加强物业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县住宅物业管理水平的工作意见》,成立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形成联动合力,共同推进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制定考核办法,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促进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强对小区物业工作的指导与考核,指导7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创成市级优秀小区5个。

        3、优化工作作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机关内部管理。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工作例会及业务会办等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了“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制度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切实理清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减化审批程序,压缩办事时限,畅通联系沟通渠道,提升为民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认可。三是注重日常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教育为先、源头预防,发挥“我是党课主讲人”、道德大讲堂等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筑牢机关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二、我县房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近年来县房管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社会各界的新期盼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我县房管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一是住房保障覆盖面还不宽。我县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存在差距。首先,每年100套公租房和100套廉租房远远无法满足低收入家庭的需要,而经济适用房虽然低于市场价格,但面对30万元左右的购房款,部分低收入家庭依然难以承担。其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请需要经过安宜镇、房管局、民政局等部门的“三审两公示”程序,手续多、周期长,在严把准入关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困难家庭在提交申请后不能及时入住的困扰。同时,因为保障性住房对申请对象的限制条件较多,致使部分保障房闲置,未能真正发挥作用。第三,在退出机制方面,我县的公租房、廉租房在为广大住房困难群众提供住房保障的同时,也存在入住后清退难的尴尬,主要表现为缺乏科学有效的定期排查机制、动态监管不严的情况,致使房源流失、利益固化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危房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力度还不大。近年来,县房管局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中投入了不少精力,但与我县整治需求相比,仍有较大空间。一方面,城市建设历史欠账多,政府财政投入不足,致使部分老旧小区整治工作难以实施。比如,我县一些建于八九十年代的老小区,小区内部分房屋质量较差,基础设施老化,私搭乱建情况严重,既不便于群众生活,也不利于综治管理。另一方面,部分社区内房屋过于老旧,如我县的学墩、牌楼、画川等社区老旧公租房屋较多,也是危房集中区域,部分房屋有上百年的历史,依靠简单的加固整治措施已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居住条件,居住安全隐患无法根除。

        三是房地产市场监管力量还不足。近年来,我县房地产市场群众信访投诉屡有发生,与部门职能缺位关联较大。首先,商品房验收缺乏联动机制。现行的是商品房验收工作由住建、规划、建管、城管、房管、消防等十余家单位自行实施,房管部门负责验收报告的汇总备案,发放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和销售许可证。而在实际验收过程中,部门间各自为政,缺乏有效衔接,为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埋下了隐患。其次,市场监管乏力。房管局对中介公司的监管缺少可行措施,尤其是二手房中介公司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还存在发布的房产信息与市场不对称,恶意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第三,行政执法职责明确不够。房管局对房地产企业的销售监管缺少必要抓手,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职能不在房管局而在住建局,全市仅宝应一家;对商品房室内装潢的行政执法仅有履职权而无执法权,需与住建部门联合执法;小区内的一些违法行为往往又执法缺位。

        四是物业管理问题依然突出。在评议过程中,物业管理是社会各界反映最为突出的一个热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社区物业服务能力不足。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关系还需进一步协调完善,物管办成立后,人员配备未到位,资金未落实;房管局对物业企业的指导、管理仍需加强。其次,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不强。我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偏低,与周边县市存在差距,且受小区入住率、居民缴费意识、物业服务质量等因素影响,存在收缴率不高的现象,加之物业企业人员用工成本增加、经营困难,致使物业企业大量使用年龄偏大、技能偏弱人员,从而影响了服务质量的提升,形成恶性循环。第三,物业管理缺少部门支持。近年来,小区车辆激增与小区车位不足矛盾突显。小区内车辆管理难、少数小区毁绿种菜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出现有物业企业自身管理方面的缺失,但也存在部门对小区内的执法监管空白现象。比如,小区内停车位不足,导致乱停乱放,往往堵塞消防通道;小区内的僵尸车、报废车随处可见,无人能管;居民毁绿种菜、绿化带停车等问题已成常态,物业企业只能耐心劝导,无力阻止。

        三、对县房管局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了以评促改,进一步提高我县房产管理工作水平,根据评议了解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特向县房管局提出如下建议:

        1、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为宗旨,提升住房保障体系效率。一是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在加大房管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投入基础上,进一步上争县级以上资金的投入力度;制定合理的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科学安排公租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比例,探索建立在新建小区按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机制,优化户型设计,响应市场需求;适当放宽保障范围,在满足本地户籍人口对保障房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切实解决来宝工作的专业性人才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的住房困难,为宝应留住人才。二是逐步提升保障性住房分配效率。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办事流程,提升网上申报等现代化媒介的使用频率;推行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全县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系统数据互联共享,适时掌握申请对象状况,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保障性住房资格核查工作,提高保障房申报分配效率。三是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按照个人经济和住房信息档案构建动态指标评价体系,由职能部门对保障对象的收入变动、保障房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对有瞒报谎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良行为者,取消其5年内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不再符合保障房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逾期不退的,应当按市场价格缴纳租金;制定主动退出保障房的鼓励政策,对愿意购买经济适用房主动退出廉租房的家庭,予以优先优惠购买待遇。

        2、以加大分类改造力度为重点,展现老旧小区宜居新貌。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既存在房屋破损、基础设施老化、私搭乱建严重等共性问题,也存在增设宜居化改造等个性问题。所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锦上添花,更要响应基层群众雪中送炭的需求,要点面结合,分类实施,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打造宜居美好环境。一是高度重视危房改造。要从居住安全性入手,对城乡危房予以排查梳理,制定城乡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在重点保障老楼危房加固改造的同时,通过改一点、拆一点,有计划按序时推进老城区安全性改造。二是有序推进提升整治改造。要从居住舒适度着眼,着力老旧小区适应居民生活发展需求的提升。由主管部门牵头,通过摸底调查,挖掘小区内的绿地、广场或较宽道路等现有资源,修建停车位,有效缓解小区内停车难问题;加强对毁绿种菜行为的教育与管理,统一开展小区内“还绿”整治工作,及时进行绿化补植,加强养护与维护;开展“适老化”改造试点工程,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行动不便、上下楼困难等问题,增设电梯或坡道楼梯等措施,以整治提升老旧小区的居住舒适度。三是建立巩固改造成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后续管理工作,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服务企业,促进小区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3、以落实部门应尽职责为依托,激发房管工作健康发展活力。一是建立商品房联合验收制度。以统一组织、集中时间的联合验收模式取代各部门对商品房验收各自为政的状况,通过联合验收,加强部门间的联系配合,及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验收中的疑难问题,增强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为商品房的顺利验收提供保障。二是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建议房管部门与编制机构对接,深入梳理部门工作职能,参考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和周边县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理顺房管和住建、城管、建管、规划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尤其对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交叉重复、多头执法、职责不清等问题进行专项梳理,明确权限与责任,便于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严格房地产中介机构准入备案制度,房地产中介机构需履行备案手续,在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后方可执业。成立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协调、服务等方面的职责,建立诚信典型“红黑名单”发布机制,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以突出服务转型发展为目标,完善物业服务多方共管机制。一是建立物业属地管理体制。探索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发挥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三位一体”的综合作用。创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手合作的和谐社区共建新模式,实现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共赢。二是完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制,推进公安、城管、环保、交运等执法力量进小区,切实破解小区停车难、经营网点扰民、占用消防通道、违法违建、毁绿种菜等难题。三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行为。提高物业公司准入门槛,引进有实力的公司开展物业服务,并采用缴纳服务保证金、细化服务项目,加强考核评比和奖惩等办法,以确保物业公司能够依约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实现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良性互动。四是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要重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设,主动介入,加强业务指导,出台管理办法,开展考核评比,并适当安排资金实行奖励,真正让广大业主参与到小区管理中来。

        5、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树立房管部门干群形象。一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措施,切实加强对相关企业的业务指导,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社会服务。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教育监督并重方针,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建立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机制。要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房管工作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运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资源,广泛开展房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房管人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对房管工作的重视、理解、支持,有效强化公众的认可配合,引导全社会力量认识房管、了解房管、参与房管,从而支持房管工作、监督房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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