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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 专题协商议事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宝应政协              发布时间:2021-05-08

        关于开展“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
        专题协商议事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协开展“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巩固提升年的要求,根据省、市政协《关于开展“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专题协商议事活动的通知》部署,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推进人情减负、弘扬文明新风,进一步提升乡村文明建设水平,现就我县开展“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专题协商议事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乡村治理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的意见》相关要求,围绕解决人情来往事项多、负担重等民生痛点问题,结合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全县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广泛开展“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专题协商议事活动,引导各界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着力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活动安排

        1、协商时间5月上旬—6月中旬。

        2、协商议题:围绕“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开展专题协商议事活动。

        3、协商平台:由各镇(区)政协工作组牵头,以设立在各村(居)、社区的“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为依托,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协商议事活动。

        4、协商形式:坚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协商议事活动,既可以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开展协商,也可以采用“庭院协商”“地头协商”“网络协商”等协商新形式,走到村民身边、田间地头开展流动协商。

        5、动员部署:5月上旬,县政协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对全县“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工作进行专题业务辅导。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各委办(室)负责同志参加,邀请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负责同志参加,政协各界别工作组组长,各镇(区)政协工作组组长,各镇(区)党委宣传委员,每个镇安排2名村(居)或社区党组织书记代表参会。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专题协商议事活动,在县政协党组(主席)会议领导指导下统筹开展,各专委会加强对联系镇(区)政协工作组协商议事活动的指导。各镇(区)政协工作组对所辖村(居)、社区协商议事活动牵头抓总,具体部署,可与县文明办对各镇(区)“农村精神文明”专项考核工作相结合,推动各村(居)、社区制定或修订本级村规民约。县政协委员及住宝省市政协委员要主动到派驻村(居)、社区参加协商议事活动。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将分别参加挂钩联系点的协商议事活动。市政协“有事好商量”指导工作小组也将参加我县部分村(居)、社区的协商议事活动,具体由县政协联络委负责联系,协调安排。

        2、突出议事实效。

        议事前:坚持“不调研不协商”。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协商议事活动召集人牵头,派驻政协委员、蹲村镇干部、村干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等参加,组建各村(居)、社区专题调研小组。调研要紧扣协商议题,结合本村乡风实际,针对存在的陈规陋习,走进农户家中,走进田间地头,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广泛征集村民、乡贤、能人的意见建议。

        议事时:提高群众参与度。议事活动由召集人主持召开,邀请派驻政协委员、蹲村镇干部、村干部、老党员、老干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村民、乡贤等多方代表参加。议事活动要切实围绕“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主题,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要求,以本村(居)、社区实际为落脚点,针对本村在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等方面的具体情况,针对某一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大家对本级村规民约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强化价值认同,涵养文明新风。

        议事后:强化成果转化。各村(居)、社区及时总结,拟定或修订本级村规民约,报镇(区)政协工作组;镇(区)政协工作组汇总后,报镇(区)党(工)委审核把关,各村(居)、社区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镇(区)政协工作组要对汇总的村规民约进行梳理,将群众呼声高、意见集中的文明新风意见建议报县政协各联系专委会。县政协负责对各镇(区)政协工作组报送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形成县级文明新风意见建议函报县委,并协助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等部门修订完善我县的文明新风市民公约,进一步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统筹协调推进。各镇(区)政协工作组要统筹安排村(居)、社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年度协商议事活动,年初已确定的其他有关民生协商议题可调整到下半年的“民生专题协商议事月”开展。注意错开农忙,按照规定的程序,因地制宜开展协商议事活动。2019年12月扬州市公布《乡村文明新风十项准则》、2020年1月宿迁市出台《人情新风“宿9”》,3月宜兴市出台《移风易俗“宜八条”》,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成为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的典范。各村(居)、社区可以《扬州市乡村文明新风十项准则》为指导,借鉴“宿九条”“宜八条”,以及我县优秀村规民约示范典型,有侧重点、有针对性地完善村规民约、树立文明新风,形成意见共识。

        4、营造良好氛围。365注册后怎么注销各镇(区)政协工作组要在镇(区)党(工)委领导下,精心部署协商议事活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积极选树优秀示范典型。发挥好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平台效能,加强对优秀村规民约的宣传展示,加强对协商议事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专题协商议事活动的浓厚氛围。各镇(区)政协工作组5月15日前向各联系专委会反馈工作部署情况;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协商议事动态信息,及时组织典型案例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个镇(区)政协工作组报送的信息和典型案例各不少于2篇;6月15日前将专题协商议事活动的情况统计表、文明新风意见建议材料、总结材料报送至县政协各联系专委会。

        联系人:仲明珉 县政协委员联络和港澳台民族宗教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4-88282754;13773339866(689866)

         

        附件1:扬州市《乡村文明新风十项准则》、人情新风“宿9”、移风易俗“宜八条”

        附件2:政协委员派驻村(居)、社区协商议事室一览表

        附件3“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案例申报材料(样式)

        附件4“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专题协商议事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扬州市乡村文明新风十项准则

         

        一、崇尚信仰之美,共建共守精神文明家园。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树立新风尚。坚决抵制非法宗教,坚决破除封建迷信,坚决杜绝传播谣言,坚决抵制黑恶势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崇尚品德之美,培育向上向善文明家风。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做到孝老爱亲、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不忘父母养育之恩,不做背信弃义、违法乱纪之事。参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在农村形成爱家庭、重家教、传家风的良好风尚。

        、崇尚创业之美,激发文明乡村发展活力。响应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树立“劳动最光荣、奋斗最美丽、创业最伟大”思想观念,争做爱学习、有本事、肯吃苦、能致富、敢创业、愿奉献的新型农民。坚决克服“庸、懒、散”,不小富即安,不贪图享乐,让创新创业、奋斗奋进蔚然成风。

        、崇尚宜居之美,创建清洁绿色文明庭院。常态化治理“脏、乱、差”,参与“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保持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多种花卉果树,美化庭院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杂物,不乱搭乱建,无绳不遛狗,描绘绿意盎然、鸟语花香的美好生活画卷。

        、崇尚饮食之美,养成优雅文明用餐习惯。主动为“世界美食之都”增光添彩,创新发展农家乐和乡村特色菜品。大力倡导安全健康饮食,自办家宴或大糊宴应使用公筷公勺,推动“长者先动筷,夹菜用公筷”在乡村化风成俗。不闹酒酗酒,不剩饭剩菜,把节俭养德、“光盘行动”落到实处。

        、崇尚行为之美,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出游。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民旅游文明公约。行车走路不闯红灯,礼让斑马线, 不酒后驾车,不乱停乱放,电动车不超速行驶。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不吸烟。做到文明旅游、文明观演、文明购物,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崇尚体艺之美,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全民阅读,创建书香家庭,普及体育运动,丰富乡村文化,注重“非遗”传承,积极参与广场舞、农民运动会、乡村大舞台、农民丰收节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坚决拒绝“黄、赌、毒”,远离非法集资和高息网贷,不沉溺于打麻将,不沉迷于网络,让乡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崇尚风俗之美,坚持勤俭节约文明办事。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积极参与修订完善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坚持婚事新办、喜事少办、丧事简办。婚庆喜事宴请限请客范围、限桌数人数、限用餐标准、限随礼金额,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盲目攀比,不索要天价彩礼;办丧事限天数、限礼金、减程序,不焚烧纸钱,不厚葬薄养,不吹打扰民。切实减轻过多过重的人情负担,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九、崇尚礼仪之美,注重文明礼貌热情待人。学习中华传统礼仪,做文明有礼之人。在家孝顺父母,相亲相爱;在外与人为善,凡事讲礼;待客笑脸相迎,热情周到。做到遵德守礼、尊师重教、尊医重卫,不讲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让“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商量”成为一种习惯。

        十、崇尚公益之美,积极参与乡村文明实践。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学习雷锋,服务他人, 奉献社会,主动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帮助,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做到不自私自利,不见危不救,不见困不帮,携手共建睦邻友好、守望相助的美丽和谐幸福乡村。

         

         

         

         

         

         

         

         

         

        人情新风“宿9条”

         

        1、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

        2、随礼往来一二百,不把“人情”变成债。

        3、请客要适度,宴席不铺张。

        4、嫁娶不要彩礼。

        5、丧事不请吹鼓手,不放髙音喇叭,不“迎祭桌”,不撒纸钱,不扎纸人纸马。

        6、孩子满月、升学,祝寿、过生日只摆家宴。

        7、买房、买车、开业不请客不收礼。

        8“压岁钱”不变味,不惯孩子。

        9、党员、干部做表率,模范、乡贤带好头。

         

         

        移风易俗“宜八条”

         

        1、宴席办酒不铺张    2、礼金适量不排场

        3、仪式减少不张扬    4、殡葬文明不违章

        5、遛狗牵绳不脱档    6、烟花爆竹不燃放

        7、野生动物绝不尝    8、公筷公勺不能忘

         

         

         

         

         

        附件3“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案例申报材料(参考样式)

         

        “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

        协商议事案例

         

        协商平台:宝应县XX镇XX“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

        召 集 人:

        协商议题: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

        协商背景:

        商前调研:

        协商对象:

        组织协商:

        成果转化:

         

         

         

         

         

         

         


        附件4:

        “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专题协商议事活动

        情况统计表

                    

                     镇(区)政协工作组

        序号

        村(居)、社区协商议事室

        协商

        时间

        参加

        人数

        参会政

        协委员

        协商议题

        协商议事成果

        文明新风

        意见建议数量

          

         

         

         

         

         

         

         

         

         

         

         

         

         

         

         

         

         

         

         

         

         

         

         

         

         

         

         

         

         

         

         

         

         

         

         

         

         

         

         

         

         

         

         

         

         

         

         

         

         

         

         

         

         

         

        备注:1、评选的优秀村规民约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并附内容;

        2、文明新风意见建议内容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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