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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别委员工作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作者:宝应政协              发布时间:2012-04-13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 “深入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社会”的工作要求,突出界别特色和地域特点,充分调动各界别、各镇(区)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实现“四个提升”、加快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对象
        县政协各界别委员工作组、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六个方面:工作计划和总结、会议活动、提案工作、社情民意、宣传工作、会议发言,基本分值为100分,同时设附加分项目。具体分值参见附件《界别委员工作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四、考核组织
        县政协建立由分管副主席牵头,秘书长、办公室和各专委会共同参与的考核小组,考核工作具体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在各界别、各镇(区)工作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提出考核意见报主席会议审定。
        五、考核奖励
        按照各界别、各镇(区)政协工作考核得分情况,评选年度优秀界别委员工作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各5个,在每年的政协全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附:1.界别委员工作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2.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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