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人大常委
会文件
宝人发[2017]38号
关于丁文强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宝应县人民法院:
宝应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明的提名,于2017年11月24日任命:
丁文强为宝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潘志耘为宝应县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黄前为宝应县人民法院曹甸人民法庭庭长;
王向红为宝应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祁梁为宝应县人民法院泛水人民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杨长安为宝应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贾玲为宝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彪为宝应县人民法院泛水人民法庭副庭长;
庄志为宝应县人民法院曹甸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颖、杨浩杰、樊荣为宝应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薛梅的宝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嵇林的宝应县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丁文强的宝应县人民法院泛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潘志耘的宝应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向红的宝应县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祁梁的宝应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杨长安的宝应县人民法院曹甸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梁永胜、徐德红的宝应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
抄送: 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检察院,各镇人民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