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决定:
章东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高丽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职务;
姚荣俊同志任宝应县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张大庆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宝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姚春萍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宝应县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邱如松同志任宝应县信访局副局长;
赵小平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陈婷婷同志中共宝应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蔡士铭同志宝应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伟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