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公告
(截止2017年1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对截止2017年12月社会保险费欠缴的扬州市安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80个单位作如下公告。被公告单位必须在2018年2月15日前到所属地税部门依法补缴所欠费额,或到人社局社保大厅衔接相关手续。屡次被公告单位未按规定补缴所欠费额的,根据相关规定,县人社部门和地税部门将欠缴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欠费单位提供给金融部门作为企业较严重和严重失信行为,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黑名单,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宝应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