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党(工)委、纪(工)委,县各部、委、办、局党委(党组),县委巡察办(组)、县纪委监察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成效,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党员干部参与违规吃请,特别是出入隐蔽场所接受吃请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着力整治党员干部参与违规吃请活动,重点督查出入私人会所、企业食堂、民居等隐蔽场所接受吃请问题,进一步压缩奢靡享乐问题存在的空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
二、具体措施
1、个人承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见附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教育监管,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均信守承诺(承诺书由各自所在单位留存备查)。
2、暗访督查。县纪委、监察委会同县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对私人会所、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单位实际,组成督查组,将排查出的隐蔽场所和群众反映集中的场所作为重点暗访对象,采取前台询问、蹲点暗拍、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多轮次、滚动式巡查,切实管住本单位党员干部违规吃请问题。
3、重点抽查。县纪委、监察委对各镇(区)、各部门党员干部违规吃请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一是通过现场检查和电话核查等方式,随机对部分单位督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二是开展账务检查。每季度随机选取8个左右的镇(区)、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季度的单位公务接待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实行周报。自3月26日起,每周一上午10:00前,各镇(区)将前一周集中检查情况报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箱(bylzb@163.com);各部门将前一周集中检查情况报至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综合管理办公室,邮箱(byjwpz@163.com)。未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工作要求
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违规吃请,特别是出入隐蔽场所接受吃请问题专项督查,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本次专项督查为抓手,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隐蔽场所接受吃请的人员严肃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和组织者从重处理;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被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实并通报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应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