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宝应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宝政发[2017]315号)文件精神,县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组织了2017年县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经过初审、预审、县级服务业引导资金认定小组审定,决定对江苏果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进行扶持和奖励,现对2017年县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奖补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6日-2017年7月22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和意见。
联系电话:宝应县服务业发展局 80903508
地址:叶挺东路86号
宝应县服务业发展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