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军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省人民政府确定每年9月18日为“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备性能和音响效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于9月18日10时整至10时19分,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请市民相互告之,保持正常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至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至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一长声至3分钟;警报声间隔5分钟。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