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烧斗香倡议书
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同志们:
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响应《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营造文明、环保、平安、健康的生活环境,县委县级机关工委、县文明办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做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烧斗香的践行者。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应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烧燃放烟花爆竹和斗香。各级党政机关要督促单位职工主动践行,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烧斗香,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做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烧斗香的宣传者。宣传、公安、环保、城管、房管、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烧斗香的危害性及相关政策规定,各新闻媒体要大力配合。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工作者、志愿者、中小学生要对家庭成员、亲朋好友进行宣传,共同追求低碳环保、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做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烧斗香的监督者。公安、环保、安监、市场监管、城管、房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及时查处违法生产、运输、经销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企业和个人。各在城单位、安宜镇开发区各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应发挥主人翁作用,主动抵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烧斗香行为,积极监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各新闻媒体要对燃放烟花爆竹、烧斗香污染环境的典型问题进行曝光批评。
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烧斗香,事关环境保护、事关群众健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为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绿色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宝应县委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宝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