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决定:
龚兆飞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县监察委员会第一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一执纪监督工作室主任职务;
冯宝华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县监察委员会第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潘宇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县监察委员会第三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三执纪监督工作室主任职务;
王晖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县监察委员会第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四执纪监督工作室主任职务;
章东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杨文湘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汤杨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九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周美红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十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付立志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宝应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职务;
徐仁成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张德祥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庆瑶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委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高厚富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1年;
免去杨永柱同志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陈学华同志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二执纪监督工作室主任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