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现将宝应县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2018年新增开户单位151个,新增开户人数4367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5.4亿元,较上年增长9.4%。截至2018年末,全县实缴单位1523个,实缴人数72672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9.37亿元。
2018年度共提取住房公积金4.5亿元,其中办理职工退休等销户提取0.65亿元,职工购、建及大修住房等提取1.3亿元,偿还住房贷款提取1.91亿元,其他情形提取0.64亿元。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占当年归集额的83.3%。截至2018年末,累计提取25.87亿元,归集余额13.49亿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
2018年度全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94户共计2.3亿元。截至2018年末,累计向15397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29.85亿元。
2018年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1.97亿元,截至2018年末,累计回收贷款14.63亿元。贷款余额15.22亿元,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112.8%,贷款逾期率一直保持为零。
住房公积金增值情况
2018年度全县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4875.89万元,业务支出2654.95万元,实现增值收益2220.94万元,增值收益率1.71%。根据规定,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7.37万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22.57万元,其余用于住房公积金建设和机构管理等专项费用。
注: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含当年缴存部分和上年结转部分)调整为统一按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