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城吾悦广场是我县一个大型商业综合体,自开业以来,方便了广大群众购物游玩,也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为维护好广场周边交通秩序,营造更加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拟在吾悦广场周边主要路口、路段安装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并从2019年12月26日起,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违法停车将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来购物游玩时,将车辆停放在吾悦广场地下停车场或扬帆路南侧体育公园停车场,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宝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