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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应县机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8   来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631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6

        招租单位

        江苏省宝应机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位置

        见下表

        基本

        情况

        编号

        原主管
        单位

        地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参考价
        (万元/年)

        备注

        1

        发改委

        九九广场6幢6112号

        53.76

        3.60

        MJ FASHIO男装

        2

        审计局

        安宜东路100号

        109.81

        17.00

        港澳饼家

        3

        老干部局

        局宿舍楼底楼门面房南、自东往西第四—五间

        31.60

        0.40

        拍打拉筋健康会所

         

        租赁期

        3

        项目编号

        BYGFZZ2020-1

        租金参考价

        见上表

        报名起止日期

        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31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

        竞价会时间

        2020年2月1日上午9:00-12:00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宝应县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8、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方提前一个月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自付;

        9、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0、承租方不得从事餐饮业以现状为准)、网吧、旅馆、棋牌室、游戏室、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1、法人单位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3、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

        4、意向承租人到现场(交易中心二楼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确认报名材料。

        5、缴纳保证金的凭证。(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报名

        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帐户:10167801040000242000000000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每处年租金参考价的20%。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地址

        宝应县城南工业园软件大厦路南200米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14-88990872  李女士 (报名竞价事宜咨询)

        13773338982    葛女士 (房屋具体情况咨询)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2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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