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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新闻中心 党建园地 党务公开 学习教育 走进宝应

        关于延迟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   来源:宝应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6208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各镇(区),县各部委办局: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市、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和部署,经研究,现就宝应延迟复产复工和学校开学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适当延长假期,减少人员流动。各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采取适当延长春节假期、调整学校开学时间、支持网上办公等措施,减少各类人员聚集活动。

        1)各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2(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3(星期一)起正常上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班的部门和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服从大局,按要求在岗在位,做好各项工作。

        2)各类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17(农历正月二十四,星期一)前不开学,不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3)各企业复产时间不早于29(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企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食品生产和日用品供应生产企业),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经指挥部办公室备审的除外。

        4)各建筑工地复工时间不早于29(农历正月十六,
        星期日),涉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建筑工地除外。

        2开展调查摸底,做好劝阻工作。各镇(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迅速组织对属地单位和企业的外地职工情况进行全覆盖拉网式调查,对辖区内的企业、工地、学校等全面对接,确保通知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工地、每一所学校及幼儿园。对拟从湖北回宝工作的人员逐一做好劝阻,暂缓来宝;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遇有特殊情况,按程序及时上报处置;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宝的人员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3加强疫情防控,做到万无一失。保留运行以及复产复工后的企业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减少人员集聚,必须每日对上班职工进行体温检查,对车间、食堂、宿舍、更衣室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消毒处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建立日报机制,及时掌握动态。各镇(区)和相关部门要督促属地单位、企业跟踪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每日将排查摸底和节后复产复工监测情况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5安排值班值守,确保平稳运行。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各学校要认真安排好延期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宝应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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