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决定:
李晖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万元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第十纪检监察室主任;
董雷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县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
张娟娟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29日算起。
中共宝应县委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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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晖等4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03-09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344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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