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宝应县招才引智“三金奖”评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01 来源:[db:作者]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341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强镇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环境,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服务宝应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宝委发〔2014〕28号《关于优秀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2016年宝应县招才引智“金牛奖”、“金凤奖”、“金马奖”。 一、奖项设置 1、 “金牛奖”:主要奖励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并全职来宝工作的创新人才(团队)或作为控股股东的创业人才。 2、 “金凤奖”:主要奖励来我县从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研发、项目服务、难题攻关,或与我县企业家合伙创(领)办企业,对我县科技创新型企业建设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柔性引进人才(团队)。 3、“金马奖”:主要奖励在我县招引急需人才或柔性引智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或单位。 二、申报条件 1、“金牛奖”:申报的人才(团队)在企业新品研发、关键技术突破、推动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创业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宝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②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能够对我县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影响带动作用的;③为所创(领)办企业的控股股东,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创新人才(团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②全职来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③所开发的产品拥有发明专利,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或所从事的工作在省市有较大影响。 2、“金凤奖”:申报的人才(团队)须是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来我县工作的柔性引进人才,且到我县工作6个月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取得博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②具有在省内外行业内知名企业或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或者所开发产品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有较强的竞争力,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③创新人才已与我县企业签订正式有效的合作协议,创业人才创(领)办企业已注册6个月以上;④项目实施进度较快,并已取得较好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优先支持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创新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创新人才,或本人投入企业实收资本较多、人才占股较大,已组成较为完备创业团队,项目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形成销售的创业人才。 3、“金马奖”:申报的个人及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近五年为我县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本科以上基础性人才做出较大贡献;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已获省、市人才计划资助,或引进人才在企事业单位发挥了重要作用,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奖励政策 按一定比例确定一般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重点推荐项目,“金牛奖”入选者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资助,“金凤奖”入选者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资助,“金马奖”入选者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奖励。其中“金牛奖”、“金凤奖”奖金由县、镇(区)各承担50%。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组织申报。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等部门成立“三金奖”评选办,评选办设在县人才办(县行政中心3115室,电话:0514-88290218)。各镇、各部门对所申报对象要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提交《汇总表》(进行审核排序)和《情况简介》(样式附后)。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于2016年12月12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另将电子文档发至评审邮箱:byxrcb@126.com。 2、受理审核。县评选办对照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专家评审。县评选办在初审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确定初步人选。 4、实地考察。县评选办组织专家对入围对象进行实地考察,择优提出拟奖励对象。 5、社会公示。拟奖励对象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奖励对象,并按有关程序组织表彰、发放奖金。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