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应县委(通知 )
宝委〔2017〕112号
关于郑金怀等3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县各人民团体:
县委决定:
郑金怀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宝应县农村纪检监察工作三室主任职务;
周纯清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免去其宝应县农村纪检监察工作二室主任职务;
马国驷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
朱初进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
钱锦彬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
倪志文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主任职务;
万长青、郁晓华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
陈健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
唐忠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试用期1年;
徐洪权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免去其宝应县农村纪检监察工作一室副主任职务;
周琴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试用期1年;
蒋玉梅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免去其宝应县农村纪检监察工作一室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付立志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
王华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纪检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李平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派驻纪检组组长;
夏成冰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派驻纪检组组长;
吉玉兵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派驻纪检组组长,试用期1年;
沈振业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派驻纪检组组长;
叶名振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派驻纪检组组长,试用期1年;
徐仁成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派驻纪检组组长;
赵平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派驻纪检组组长;
雍友和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派驻纪检组组长;
周元河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派驻纪检组组长;
马顶云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派驻纪检组组长,试用期1年;
张元宏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一派驻纪检组组长;
杨华年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二派驻纪检组组长;
韩国华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三派驻纪检组组长;
葛海滨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四派驻纪检组组长;
杨永柱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五派驻纪检组组长。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7年8月18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