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法手段,是采取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形式,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的“政治体检”,对党组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对巡察及其整改工作,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坚持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看齐意识,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把自己摆进去,认真予以对待。
一是正确对待监督。一段时期内,由于监督虚化、软弱、松懈,造成了“四风”问题蔓延、政治生态恶化、违纪违规现象严重,一些同志一意孤行、我行我素、任性用权,漠视监督、回避监督、抵制监督,践踏法纪底线,走上了不归路,甚至失去了个人及家庭安定幸福的生活。在他们的忏悔中,无不流露出失去监督后的茫然、堕落和懊悔。所以,县委对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既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也体现了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是一种提醒警示,还是一种抓早抓小的有效管用方法。巡察监督决不是“跟谁过不去”,更不是“找茬”“挑事”,而是锤炼党性的需要,体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和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没有监督,信任就会变成放任,权力也容易成为放任的权力,不利于形成规矩规范的政治生活,不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和个人的成长将造成巨大的损害。
二是正确看待名利。巡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深刨思想根源,很多都与党员干部的名利观有关。权力是把双刃剑。一些党员干部经不起人情关系、糖衣炮弹、蝇头小利的拉拢侵蚀,违犯从政用权做人的准则,将手中的职权变现成为个人的私利。有的沉迷于吃吃喝喝、拉拉扯扯、勾肩搭臂和利益输送,有的热衷于谋求位子、面子、票子、圈子等浮燥的名利,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共经费使用方面虽令不从、禁而不止,在项目招标、物资采购、服务外包、工程监管中用权失范、夹带私货,在行政执法、服务惠民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损公肥私、假公济私、奢靡浪费等歪风劣习滋生传播,丢弃了立党为公、服务为民的宗旨理念,损害了党的形象,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蒙受了损失。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从巡察发现问题中感受震慑、得到警醒、汲取教训,千万不可在不正确的名利观影响下,因一念之差而底线失守,最终落得一败涂地、一无所有的下场后果。
三是正确评估成效。当前,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值得肯定,但不能在既有的成果面前盲目乐观、停步不前。中央最近修订了《巡视工作条例》,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为巡视工作的目标任务。巡察整改工作也应该确立更高的目标、标准和要求,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由于巡察难以延伸拓展到所有部位和每个角落,加之开展巡察工作受时间、方法、条件和专业能力所限,仅仅靠一个月左右的进驻巡察也不可能达到“包治百病”的效果。所以,被巡察单位仍然要在平时日常工作中拾遗补缺、自查自纠、常查常纠,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进行省察对照,常补精神之“钙”、常除作风之弊、常祛行为之垢,自觉强化党性修养,坚持一心为公、服务为民,立身、做人、干事,使巡察整改成果真正惠及每名党员干部、惠及事业发展、惠及民生福祉。
四是正确运用成果。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全面从严治党必将持续发力。巡视巡察工作永远在路上。按照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巡察工作不是一巡了之,不会一察永逸,而是要常态巩固、常抓不懈,在每届任期内实现全覆盖,适时开展“回头看”、再杀“回马枪”,随时开展“专项”“机动”“交叉”“点穴”等各种方式的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清管党治党“全面从严”和“越往后越严”的形势,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为党担责、为党尽责、为党负责,面对巡察发现问题,主动认领并承担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坚持以上率下,同心合力,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破立并举、查纠结合,标本兼治、惩防结合,细化措施、健全机制,敢于监督、严格执纪,有效运用巡察成果。要主动改、彻底改、系统改,深入查找并整改制度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充分发挥出巡察“利剑”震慑、遏制、治本的作用,使巡察整改的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努力改出好作风、带出好队伍、干出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