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应县紧紧抓住“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的关键环节,“拉网式”比对核查扶贫对象基础数据信息,重点核查存疑信息,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责任倒查,为“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县、镇两级分别召开“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数据信息比对核查会议,及时将省、市关于比对核查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农经部门、相关扶贫职能部门以及村(居),并明确核查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着力构建纵向到底的比对核查责任体系。
建立三级联动的核查机制。针对全县12656户扶贫对象户,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动比对核查,严把数据真实关。县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围绕住房、车辆、农机、船舶、社保、拆迁补偿等13项内容,与扶贫对象基础信息进行比对;各村(居)组织人员根据反馈的比对结果逐条逐户逐人核查;各镇(区)纪委、农经中心对村(居)核查结果进行复查,并对存疑情况,上门入户再核查。同时,县纪委、农工办组织6个工作组,对全县面上核查情况进行联合抽查,对核查不清、不实的,严肃督促“返工”,确保一项不少、一人不漏。至目前,已核查12651户信息,发现存疑户546户。对存疑户第二轮核查正全面展开,确保事实清楚、人头清楚、户况清楚。
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坚持在数据信息比对核查中公开政策,公开做法,做到规范操作、阳光运行。针对比对核查中无法联系或情况特殊的扶贫对象户,相关村(居)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公正评议对象户真实情况,经集体会商讨论,拟定处理建议。建立信息比对核查日报制度,各镇(区)纪委通过微信工作群,每日上报核查情况,并公开核查方式,接受询问和点评,倒逼核查进度。此外,对镇(区)核实归类的拟保留、拟脱贫和拟退出对象户,由县农工办集中复核确认,统一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