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2017-11-17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707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实施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1、安宜镇党委;2、夏集镇党委;3、射阳湖镇党委;4、泛水镇党委。
二、巡察任务
坚持政治定位,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三大问题”、“两个责任”、“关键少数”、“重点人群”和重要领域,重点巡察2015年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和线索,以及县委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核事项、调阅资料、座谈走访、列席会议、征求意见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接受来电、短信,接听电话时间为每工作日8时—20时;专设邮政信箱:宝应县纪委信访室(宝应县宝应大道88号行政中心),邮编:225800。同时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置举报信箱。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中共宝应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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