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扬州市情况反馈会召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进行,我县设立分会场。县领导陈金荣、沈伯宏、王梅峰、张利、孙学龙、杨洪国、闫伟在我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今年7月6日-8月5日,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扬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督察组于当天向扬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会上,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通报了督察意见。
会议指出,督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完全符合中央的精神和扬州的现实,对扬州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推进作用。
就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会议要求,要坚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全面落实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把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识,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把职能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坚决守住环境安全的底线,把牢环境保护的闸门,汇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的共识和力量,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的“扬州样板”;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化触动为行动,迅速有力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督察组指出的四大方面、十三类问题,将实行任务责任制,成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有回应,件件有落实。要牢牢抓住督察整改契机,不断提升扬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打造美丽中国的“扬州样板”。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推动扬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郝达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