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海事发出首份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廉政执法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8-01-22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571
1月19日下午,宝应县地方海事处2名执法人员,对停靠在宝应船闸待闸区的苏宝货8轮,开展了船舶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开始前,海事人员首先将一份宝应县地方海事处《廉政执法告知书》送到了该船船长张井松手中,在船长仔细阅读、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后,执法人员才开始进行相关的检查。
据了解,此次海事执法行动,是宝应海事首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规范船舶安全检查廉政执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一次执法行动。通知中提到,海事管理机构应科学、客观、合理选择适检船舶,检查员登船实施检查前应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检查过程中应听取船方的解释,尊重船上的生活习惯,不得影响船舶正常靠离泊和货物装卸作业等。《廉政执法告知书》里面明确表明了海事部门杜绝一切形式的贿赂及妨碍执法等行为,不利用职务之便从中谋取个人利益。在船舶检查过程中,船方有权查看海事执法人员的证件,享受辩解和申诉的权力,并公开了廉政举报电话、邮箱、地址,如发现执法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可及时举报。
下一步,宝应海事将继续主动承诺、接受监督,把廉洁执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在每名执法人员每次执法的各个环节上,进一步增强海事执法人员的廉政意识。(张学龙 李健 朱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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