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佘俊臣主持召开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相关事项。县领导张利、杨洪国、顾锡芳、闫伟、金陵、郑东升等出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林、县政协副主席傅春景应邀列席,县政府办、财政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在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发言后,佘俊臣就相关议题提出要求。在听取关于2018年民生幸福工程实施意见的汇报后,佘俊臣指出,今年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改善攻坚年,出台《关于2018年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是落实民生改善攻坚年的具体举措和抓手,充分体现了我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意见》在起草的过程中已多次征集各方面的意见,体现了扬州民生“1号文件”对我县的任务要求,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回应,即兜住了 “底线民生”、扩大了 “基本民生”、也体现了“质量民生”。会议原则同意文件在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上报县委常委会进一步审议讨论。
佘俊臣指出,民生“1号文件”内容既是县委、县政府向人民作出承诺的具体细化,也是衡量相关部门充分履职的重要依据。对相关工作,从现在开始就要雷厉风行抓落实,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坚决杜绝不切实际开空头支票,要落实好责任,每项工程要明确责任主体部门,相关协调推进部门要做好配合,要把民生幸福工程与上级政策接轨,与实际吻合,与需求接近,要进一步细化对民生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评估、考核与督察,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百姓以及舆论监督,真正把民生实事做实、做好、做到位。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汇报》、《关于2018年县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情况的汇报》、《关于2017年度全县制造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奖励方案的汇报》、《关于2017年度全县科技创新奖励方案的汇报》、关于《宝应县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