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部署公园体系建设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12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734
根据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3月9日,我县召开《扬州市公园条例》实施和县公园体系建设情况督查工作部署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林,副县长郑东升参加会议。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是《扬州市公园条例》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县持续推进公园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县两级人大联动、“三同步三覆盖”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3月上旬至7月下旬,用5个月的时间,在全县与市人大同步开展《公园条例》实施和公园体系建设情况督查。
据了解,近年来,我县将城市发展、生态建设、民生工程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公园体系建设,有力提升了城市品质。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打造美丽中国的扬州样板,全面实施《公园条例》,省运会前全面完成65个公园新建和提升目标;每个县(市、区)功能区至少选择1个公园开展“公园+”试点工作。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公园体系建设,实施城北公园、运河风光带三期等工程,新建口袋公园、社区公园15个以上。(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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