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现将宝应县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2017年新增开户单位104个,新增开户人数6161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4.93亿元,较上年增长11.0%。截至2017年末,全县实缴单位1372个,实缴人数71129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3.81亿元。
2017年度共提取住房公积金4.01亿元,其中办理职工退休等销户提取0.77亿元,职工购、建及大修住房等提取1.28亿元,偿还住房贷款提取1.72亿元,其他情形提取0.24亿元。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占当年归集额的81.3%。截至2017年末,累计提取21.35亿元,归集余额12.46亿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
2017年度全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15户共计2.91亿元。截至2017年末,累计向14303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27.55亿元。
2017年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1.97亿元,截至2017年末,累计回收贷款12.67亿元。贷款余额14.89亿元,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119.5%,贷款逾期率一直保持为零。
住房公积金增值情况
2017年度全县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4861.9万元,业务支出2883.8万元,实现增值收益1978.1万元,增值收益率1.7%。根据规定,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1.2万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86.9万元,其余用于住房公积金建设和机构管理等专项费用。
注: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含当年缴存部分和上年结转部分)调整为统一按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