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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转发〈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严格我省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 发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6277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宝应湖旅游度假区:

        现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我省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扬办〔201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

        201858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转发《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严格我省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

        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驻扬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落实保密审查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现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我省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省办字〔201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2018327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严格我省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

        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严格保密审查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中秘文发〔201711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发布。机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发布,阅读传达与管理工作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发布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含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如需刊登上述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应当从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央人民政府网站转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发布省委文件、省政府文件(含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如需刊登上述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应当从新华日报等省新闻单位或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江苏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转载。

        二、严格控制转载文件、电报的来源。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转载其他机关、单位的文件、电报,应当从文件、电报的制发机关、单位官方网站或该机关、单位授权的媒体转载,严禁从未经授权的网站转载。在转载页面上应当准确清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转载的内容须保持稿件原意,不得断章取义歪曲扩大,不得擅改标题。

        三、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规定。机关、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在网站公开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机关、单位应当指定工作机构或人员负责对拟发布的信息特别是文件、电报等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见附件),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查过程和结论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对拟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单位不能确定其能否在网上公开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审查和确定。机关、单位未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到位。

        四、严格实行信息发布内容全面审核。机关、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主要是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政策规定、政务信息、办事指南、便民服务等信息。机关、单位网站原则上不承担与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无关的新闻信息采集和发布义务,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以及低俗、庸俗、媚俗信息内容。在进行内容审核时,重点审核信息来源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涉密敏感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是否涉及其他单位或个人隐私,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发布时机是否适宜等。

        五、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机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实施、保密工作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体制。强化网站主体责任,各网站要认真落实网络信息发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值班制度、应急预案等。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规定、有章不循、有禁不止,造成网上泄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切实抓好检查整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查找本地本部门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定期自查,认真整改。组织对本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已刊登信息进行彻底清理,清除泄密隐患。建立动态跟进制度,随时掌握本机关、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传播情况。同时,定期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属机关、单位;有系统或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还要传达到本系统行业所属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附件: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样表)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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