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形势仍处于严峻复杂的关键时期,随着“五一”小长假临近,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彻底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执行负面清单规定要求,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未出台新的规定前,负面清单所列的行业(场所、门店等)不得营业。
二、不得举办婚庆、生日宴等大型宴会;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不举办大型宴会,红事延办、白事简办。
三、动员劝导全社会不参加大型宴会等聚集性活动;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不参加大型宴会,不参与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到公共场所按要求佩戴口罩,自觉接受扫码、测温等工作。
四、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出市,如因公或特殊情况外出严格执行批准程序。科级以下人员外出须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报批;科级以上人员外出须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批;单位主要负责人须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全县中小学学生、教职员工不得出市,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外出严格执行批准程序。学生外出必须向班主任履行外出报批程序,由班主任向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报备。教职员工外出必须经所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方可外出。
六、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从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第一时间向社区、单位报告,按规定做好隔离工作。如接触到擅自来宝返宝的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单位报告。
七、严格执行其他疫情防控规定要求。
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重大事件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模范作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组织部门、指挥部执法监督组等相关职能部门“五一”期间将开展明察暗访,发现违反规定者依法依纪从严从快处理。
宝应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