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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453 

        宝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县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县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常抓常议。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去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今年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宗教团体季度例会制度,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由局领导带领我县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宪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会上讲、会下抓,为我县民宗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制定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将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到局年度工作计划中,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三是加强考核。与14个镇(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将法治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加强对各镇(区)民宗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的督导。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强化执法能力

        加强我县民宗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系列讲话精神。举办全县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培训,开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史知识竞赛有奖答题,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汇演等活动。通过讲解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和行政执法实务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

        三、加大管理力度,强制度抓落实,确保安全稳定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发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作用,建立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宗教团体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相关专项经费拨付直接挂钩;实行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和年终述职制度,推进重点场所事务、法务、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书批评进一步提升。

        二是抓好场所安全。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省市会议文件精神,印发《宝应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通过会议、微信群等方式,部署安全工作25次。形成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常态化检查机制,结合“三位一体”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共计开展各类重点时段、专项工作、常态化检查17次,其中“三位一体”执法检查7次,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已对全县54家宗教活动场所实行5轮全覆盖拉网式检查,排查隐患71条,均已整改到位;检查督促全县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双暂停”要求,暂停对外开放、暂停聚集性活动。推广使用“扬城扫码通”平台,安装苏康码扫码一体机,所有场所均张贴“扬城扫码通”二维码。压实镇(区)属地监管责任,做好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工作。

        三是打击非法活动。摸清底数,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基础数据,做好教职人员证件换发工作;开展“清真”概念泛化自查,目前我县持有清真标识牌的经营单位仅有1户,在辖区内未发现“清真”概念泛化情况;落实“两项工作”要求,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拟定我县方案,谋划具体措施;走访排查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情况,未发现原私设聚会点恢复活动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新的私设聚会点;开展基督教“以堂带点”治理工作,该项工作现已取得初步成效;联合县委宣传部开展“扫黄打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法出版物检查,筑牢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巩固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成果。

        专此报告。                  

        宝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李杰;联系电话:8828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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