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宝应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财政重点工作为抓手,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建设水平,有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财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中荣获二等奖,为我县首次赢得省市财政无偿奖励资金1200万元。县财政局也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优秀单位”,连续3年获得全市预算编审质量评价优秀奖,中央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受到财政部江苏监管局通报表扬。
坚持依规拓展税源: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缓尽缓,全年新增减税1.84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1.95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1.6亿元。在落实政策的同时,县财政局强化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加强部门、镇(区)协调联动,坚持应收尽收、依法征收,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坚持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非刚性、非急需、非重点项目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6389万元。有力落实“三保”政策要求,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受到省财政厅表彰,给予我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较上年增加1.5亿元。
坚持直接惠企利民: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分解拨付中央直达资金和其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将国家惠企利民政策落到实处。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达98.6%,位居全省前列。
坚持严控政府债务: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推进债务化解,全面完成年度化债目标。制定《宝应县国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融资项目实行提级管理,杜绝违规新增债务。持续推进债务置换,拉长债务期限,降低债务成本。争取低成本政府债券资金12.8亿元,节约成本5.76亿元。
2022年,县财政局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财政重点工作,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奋力开创“强富美高”新宝应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支撑。(刘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