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引进就业创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引发高度关注
发布时间:2022-08-25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334
今年,宝应县出台《宝应县引进就业创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汇聚各方力量,吸引人才落户。办法实施以来得到广大人才高度关注,也为宝应吸引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切实解决就业创业人才住房问题提供了切实保障。
《宝应县引进就业创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主要保障对象包括企业全职引进人才和自主创业人才。其中全职引进人才主要是指我县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连续在宝缴纳各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对于企业发展急需的人才,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连续2年在宝缴纳各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且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两万元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根据《办法》规定,保障对象范围内的各类人才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以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据了解,办法自今年1月4号起生效,不再往前追溯,适用对象为办法实施后引进的就业创业人才,之前引进的就业创业人才按原政策执行,同一人才不得重复享受。
记者:刁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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