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提醒】元旦、春节期间“十个严禁”
发布时间:2017-12-27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853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
2、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3、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4、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5、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走亲访友、外出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7、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挂历或收受各种年货节礼;
8、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的管控;
9、严禁在国内公务接待中提供高档酒水、高档菜肴、香烟;
10、严禁党政机关的党员和干部接受商务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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