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宝应县纪委监委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关键举措摆上突出位置,也紧紧围绕上级专项斗争工作系列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履职担当,将扫黑除恶与基层反腐“拍蝇”紧密结合,推动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闫伟近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部署,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更是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纪委监委专门成立了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向全县党政干部发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晓40问》资料,组织纪监干部进行知识测试,在县纪委监委网站和办公地点等开展宣传,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与政法机关加强沟通,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不断加强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力度。积极排查线索,对县纪委有关信访案件进行排查评估,对近年政法机关查办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排查评估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同时,不断加强对重点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此外,为迎接中央督导,县纪委监委制订配合督导方案,组成八个工作组,保障督导期间线索管理、查办、问责等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闫伟表示,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紧盯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也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向县纪委监委积极反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恶势力犯罪、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查快处,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政治保障。